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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蓝村)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批前公示

时间: 2026-08-31

项目包含变电站及500千伏输电线路。变电站站址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后辛疃村,距胶州市城区东北约18公里,李哥庄镇西北约6公里,青银高速南约2公里,东小埠村南约0.6公里。线路工程包含2部分:(1)起于矫戈庄村西约900米、大沽河以东、引黄济青干渠以北、500千伏东崂Ⅰ线#81大号侧、500千伏东崂Ⅱ线#83大号侧,沿引黄济青干渠向东南走线,相继跨越Y188乡道、规划G309国道、规划市政路后,转向南走线,自北向南跨越X130县道、青银高速后,在东小埠村东侧自东向西跨越引黄济青干渠,转向南接入拟建变电站;(2)起于贾戈庄村西北约250米处,500千伏东崂Ⅰ线#89塔小号侧、东崂Ⅱ线#91塔小号侧,沿东侧110千伏蓝村丙线/挪电线向南走线,在矫戈庄村东南侧由北向南跨越规划G309国道后,转向西南方向走线,后向南穿过狭窄走廊,于青岛云路特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西北侧自东北向西南方向跨越青银高速,沿区界转向南走线,在胶州鸿飞大沽河农场南侧自东向西跨越引黄济青干渠,向南接入拟建变电站。项目符合《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单位按规定编制了《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通过专家论证。项目所在地规划选址主管部门出具了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符合规划选址有关规定要求,现就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6年9月8日。

项目选址涉及内容较多,如涉及利害相关,具体选址情况可初步电询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行政许可处0531-51791244,确有不同意见需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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