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属有关事业单位,有关参赛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我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根据《关于公布2026年度省直机关履职能力竞赛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乡村振兴杯”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山东省第三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提升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干部职工劳动技能和履职能力,聚焦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定位,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练,激励广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行业技术人员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专业队伍,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人才强国兴鲁。
二、竞赛主题
赛场比武砺精兵 生态修复立新功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时间:9月9日-11日(暂定),9日上午报到
竞赛地点:淄博市淄川区
报到地址:鲁悦齐韵国际酒店(淄川区委党校,淄博市淄川区星火路77号)
宾馆电话:孙丽 0533-5278999
四、竞赛人员和报名方式
(一)参赛单位为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省从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行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直事业单位、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企业。赛事分为选拔和竞赛两个阶段,选拔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要向生产一线延伸,以基层部门和野外项目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各单位在选拔的基础上组建参赛队伍参加竞赛,根据分配名额(见附表)推荐参赛队伍,参加省厅组织的个人和团体竞赛。参赛队由1名领队和3名队员组成,必要时可增加1名候补队员。
参加竞赛的选手应当具有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职称,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各参赛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报名工作,参赛队有关人员认真填写预通知中的参赛人员汇总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于2026年8月30日前将本部门参赛队的相关表格(盖章版PDF扫描件)报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并电话确认报名情况。
五、竞赛内容和评判标准
竞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侧重技能操作考核,每位参赛选手均需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一)理论知识考试
1.考试方法:采用室内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2.考试知识点:(1)涉及国家及省厅出台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行业政策规定;(2)职业道德;(3)矿区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绿化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及相关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文件:
①《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1〕11号);
②《山东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③《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导则》(TD/T 1093-2024)
④《山东省历史遗留露天矿山植被修复技术导则(试行)》(鲁自然资字〔2026〕78号);
⑤《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GB/T38360-2019);
⑥《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TD/T 1070.1-2022);
⑦《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第2部分:煤炭矿山》(TD/T 1070.2-2022);
⑧《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第4部分:建材矿山》(TD/T1070.4-2022);
⑨《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比例尺1:50000)》(GB/T 14158-1993) ;
⑩《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021-2001);
《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DB37/T2840-201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TD∕T 1068-2022);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TD/T 1069-2022);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规范》(TD/T 1092-2024)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效评估规范》(TD/T 1102-2024);
《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GB/T 43935-2024)
《矿山环境遥感监测技术规范现行》(DZ/T 0392-2022)
3.题型与分值:满分100分,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4种题型。
4.考试时间:90分钟。
(二)技能操作考核
1.技能操作考核内容:分为野外调查和室内综合研究两部分。野外调查主要是考核参赛选手对现场调查、问题识别、定点及分析等野外工作的操作规范性及熟练程度;室内综合研究主要考核参赛选手资料整理、图件编制、综合分析研究能力以及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合理性和可行性。
其中,野外调查考试内容分为以下4方面:
(1)典型地质剖面的绘制;
(2)局部典型区域土石方方量计算;
(3)植被样方调查;
(4)不稳定斜坡体调查(备选)
室内综合研究主要考察根据野外调查情况科学编制矿山生态修复设计,包含剖面图绘制、文字描述等。
2.分值考试:野外调查和室内综合研究满分都是100分,分别占个人技能操作考核得分的50%。
竞赛时间:比赛时间共计270分钟,其中外业调查150分钟,资料整理、综合研究与成果编制120分钟。
(三)成绩计算
1.个人总成绩:个人理论知识考试得分×40%+个人技能操作考核得分×60%之和,满分100分;
2.团体总成绩:每队3名队员个人成绩平均分,满分100分。
(四)评判方法
由行业专家、技术骨干组成裁判组,共设立裁判专家7名,其中裁判长一名,裁判长助理一名,裁判5名,负责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的评判工作。
为保证阅卷的公平公正,避免因裁判评判标准和尺度不同而产生较大分值波动,本次阅卷采用2人一组、分工负责的阅卷方式,每组的2位裁判都是独立阅卷,将分值填到计分表中,由工作人员取平均分作为该项最终得分。裁判长不参与具体阅卷工作,主要负责统筹安排阅卷,解决阅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组委会报告阅卷情况等工作。
(五)成绩并列
本次竞赛遵循成绩优先原则。
1.若选手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比较选手原始分数总成绩(权重处理前),原始分数总成绩较高者名次列前?;若选手原始分数总成绩相同,则比较选手技能操作原始分数,原始分数较高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由裁判组会商裁定。
2.若团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比较团队中分数第一选手的总成绩,总成绩较高者名次列前;若团队中分数第一选手的总成绩相同,则比较团队中分数第二选手的总成绩,总成绩较高者名次列前;若团队中第一、第二选手的总成绩均相同,则比较团队中所有选手原始分数总成绩(权重处理前)之和,总成绩较高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由裁判组会商裁定。
六、奖项设置
竞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
(一)团体奖。设立“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能竞赛团体奖”,按团体总成绩排名。其中一等奖1名(团体总成绩第一名)、二等奖2名(团体总成绩第二、三名)、三等奖3名(团体总成绩第四、五、六名)。
(二)优秀组织奖。设立“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参赛队伍风采展示情况和技能竞赛总体表现,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产生。优秀组织奖数量不超过全体参赛团队数量的1/3。
(三)个人奖。设立金、银、铜奖,按个人赛最终得分排名,其中金奖1名(个人成绩第一名)、银奖2名(个人成绩第二、三名)、铜奖3名(个人成绩第四、五、六名)。
七、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总工会
重点支持单位: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山东省地质工会委员会、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竞赛组织委员会
为保障赛事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成立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其中组委会下设综合组、技术组、监审组、宣传和后勤保障组、裁判组5个工作小组。相关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赛场建设、试题拟定、监督履职、竞赛仲裁、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考试阅卷等环节具体工作。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 任: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新阁
副主任: 省地质工会主席 杨宝光
省生态修复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回寒星
成 员: 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处长 许 峰
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处长 朱晓伟
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何茂传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于亦恩
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机关党委一级调研员、直属机关工会主席 王兰芝
省生态修复中心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 迟振海
省生态修复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 韬
组委会下设综合组、技术组、监审组、宣传和后勤组、裁判组5个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组
组 长: 省生态修复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 韬
副组长: 省生态修复中心综合部部长 姚英强
省生态修复中心生态修复部部长 朱恒华
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四级调研员 张跟朋
成 员: 省生态修复中心生态修复部副部长 刘洪亮
省生态修复中心办公室主任 杨培杰
省生态修复中心生态调查规划所所长 吕兰颂
省生态修复中心生态调查规划所高级工程师 韩 瑶
综合组负责统筹赛事全局,协调裁判、技术、保障等各工作组,管理赛务日程与信息,保障竞赛全程有序、高效运行。
2.技术组
组 长: 省生态修复中心生态修复部部长 朱恒华
成 员: 省生态修复中心生态修复部副部长 刘洪亮
省生态修复中心生态调查规划所所长 吕兰颂
省生态修复部科技与质量管理科科长 吴光伟
省自然资源厅、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等有关单位专家及省内外高校相关专业专家。
负责赛场建设、试题编制和竞赛选手的资格审查等工作。
3.监审组
组 长: 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机关党委一级调研员、直属机关工会主席 王兰芝
成 员: 省生态修复中心综合部部长 姚英强
省生态修复中心党群办公室(纪检办公室)主任 高莉娜
省生态修复中心咨询委 姚春梅
省生态修复中心生态工程技术所研究员 董 强
监审组负责对竞赛全过程、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参赛队的书面申诉并进行最终裁定,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与合规。
4.宣传和后勤保障组
组 长: 省生态修复中心综合部部长 姚英强
成 员: 省生态修复中心党群办公室(纪检办公室)主任 高莉娜
省生态修复中心财务科科长 游晓梅
省生态修复中心总务科科长 李笑泉
省生态修复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乔钰斐
省生态修复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 迟大恒
省生态修复中心党群办公室副主任 李灵敏
省生态修复中心党群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佳晗
省生态修复中心总务科工作人员 王波旭辉
省生态修复中心生态监测评估所副所长 商婷婷
省生态修复中心生态工程技术所工作人员 张 鑫
省生态修复中心生态监测评估所工作人员 景文萱
负责赛会宣传报道、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赛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5.裁判组
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单位专家共7人,必要时邀请1-2名省外专家。
负责依据竞赛规程与技术标准,对参赛选手的操作过程与最终成果进行统一、客观的评价。
八、竞赛细则
(一)竞赛流程
1.场次和工位抽签
本次竞赛共有二个场次比赛(分别是理论考试、技能操作),分为三组进行竞赛。每支参赛队伍共有三名参赛选手,通过抽签箱随机分配至不同小组,再抽签确定每个选手所在小组的顺序号,该号码与竞赛项目(如理论考试、技能操作)相对应,也是理论考试、技能操作的工位号。抽签后不得更换,需要每个选手签字确认。
由竞赛组委会综合组主持,采用线下抽签方式进行,抽签过程邀请监审组成员现场见证。抽签结果接受选手申诉,争议处理由监审组裁决。
2.日程安排
(1)第一天上午:报到、抽签、熟悉场地、彩排;
(2)第一天下午:举行开幕式、理论知识考试;
(3)第二天上午:野外技能操作考核-野外调查;
(4)第二天下午:野外技能操作考核-综合研究;
(5)第三天上午:公布成绩,举行颁奖仪式。
(二)裁判须知
1.服从裁判长的领导,遵守评判职业道德,文明裁判。
2.裁判员必须佩戴裁判员证卡,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3.裁判员监考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4.所有裁判人员应熟悉本次大赛相关技能操作的评分细则,严格执行,保证裁判工作的公平公正。
5.裁判长要及时与裁判组其他成员做好沟通,提前做好比赛中相关事项的分工。
6.阅卷过程中若有异议,需及时向组委会汇报。
7.裁判员要熟悉评分细则的要求,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求进行准确评分。
8.阅卷结束后,由裁判组打出得分,裁判员和裁判长签字后将打分表交统分人员。
9.组委会正式公布成绩和名次前,裁判员不得私自与参赛选手或参赛队联系,不得透露有关情况。
10.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在竞赛期间请假。
11.裁判员若在竞赛执裁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裁判长有权取消其执裁资格,并报组委会备案,由组委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服从竞赛组委会统一指挥。
2.遵守竞赛规则、考场纪律及竞赛规程,做到严肃认真、公平竞争、文明参赛。
3.须持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和必要文具进入考场,不得携带参考资料和各类电子、通信设备等,已带入考场的主动交由监考人员统一保管。
4.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或候考区),对号入座;正式开考后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场。
5.竞赛过程中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和大声喧哗,如有疑问,应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与其他人员交流。
6.试卷应保持干净整洁,除填写参赛序号外,不得做任何记号,不得随意涂改。
7.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离开考场。
8.竞赛期间,不得擅自发起、组织、参与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9.各参赛选手对竞赛过程或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组委会反映,组委会视情况给予处理。
10.未经组委会书面许可,参赛选手不得发布与比赛相关的各类信息。
11.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终止选手比赛:
(1)出现不服从监考,扰乱考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等情况,警告无效或再次出现上述情况时,终止其比赛,并取消其比赛成绩。
(2)比赛过程中,由于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等,不能继续参加比赛,终止其比赛,但保留已完成项目成绩。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比赛服务工作。
2.全体工作人员要按分工准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好职责内各项工作,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3.认真检查、核准证件,非参赛选手不准进入赛场。同时要安排好领队、技术指导休息以及食宿。
4.比赛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器材等)应与各项比赛负责人及时联系,及时处理。
5.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组委会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6.与各代表队沟通,协助组织好参赛选手的赛前准备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与组委会联系协商解决办法。
7.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
8.工作人员不要在赛场内接听或打电话,在比赛期间一律关闭手机。
(五)成绩公布
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会同裁判组签字确认。比赛全部结束后24小时内由组委会综合组公布竞赛成绩。
(六)技术违规处理
1.竞赛过程中被发现携带各种电子、通信设备、参考资料的,一律按照零分处理,取消比赛资格。
2.选手不遵守考场纪律,偷看其他选手试卷、答案的,取消比赛资格,试卷不计成绩。
3.选手在试卷上故意做标记的,试卷不计成绩。
4.竞赛时间结束后不听劝阻仍继续答卷的,试卷不计成绩。
(七)问题或争议处理
竞赛期间,与竞赛有关的问题或争议,各方均通过正当渠道并按程序反映和申诉,不得擅自传播、扩散未经核查证实的言论、信息。
1.竞赛项目内解决
参赛选手、裁判员发现竞赛过程中存在问题或争议,应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或组织比赛现场裁判员研究解决。处理意见需比赛现场全体裁判员表决,须获全体裁判员半数以上通过。最终处理意见应及时告知意见反映人。
2.监审组解决
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选手可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之内向监审组提出书页申诉。监审组在接到申诉后的1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仲裁结果,经调查确认所反映情况属技术性问题的,仍交由竞赛项目内解决。属非技术性问题的,由监审组作最终裁决。没有书面申诉或超过1小时进行申诉的不予受理。
九、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以本次竞赛为契机,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遴选出水平高、素质好的优秀选手代表单位参赛,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热情干劲,在单位内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氛围,不断提升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推动我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各参赛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自行前往报到并领取参赛证和竞赛材料。本次技能竞赛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费用按照三类会议标准交酒店)。
(三)本次竞赛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全体领队、技术指导和参赛选手不允许私自离开考区,如遇确需外出的情况,须报赛事组委会批准,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随行司机在周边自行安排住宿,车辆不得进入考区。
联系人:张跟朋 0531-51791161
吕兰颂 0531-88924039
电子邮箱:lvlansong@shandong.cn
附表:各单位推荐参加竞赛队伍的名额分配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总工会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