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业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名  称: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齐鲁最美自然生态保护者”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11370000MB2852565A/2026-01681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17日
发布机构: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主  题:
通知公告
有效期说明:
字号:[ ]
分享: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齐鲁最美自然生态保护者”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6-08-17

各市党委宣传部,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沿海各市海洋主管部门,省地矿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省海洋局,省自然资源厅厅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严格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和全社会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真抓实干、勇于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贡献自然生态力量,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齐鲁最美自然生态保护者”宣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二、推选条件

“齐鲁最美自然生态保护者”应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典型,热爱祖国,对党忠诚,信念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二)在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支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服务“经济大省挑大梁”等方面勇于担当作为、作出突出贡献。

(三)坚持群众观点、求真务实、依法行政的自然资源工作理念,在履行“两统一”职责及耕地、矿产、森林、湿地、海洋等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中表现突出。

(四)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个人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公道正派,在群众和行业内认可度、公信力高。

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尤其是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同志倾斜,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各级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不作为推荐人选。已经被评为全国和齐鲁最美人物的,不再参与推荐。

三、推选人数和程序

本次活动共设10个“齐鲁最美自然生态保护者”名额,原则上以个人为主,特别优秀的集体也可参加评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除外)。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确保推选工作质量。

(一)推荐环节。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沿海各市海洋主管部门商地方党委宣传部门遴选共同推荐。推荐对象可以是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基层田长、民间林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工作者、动植物保护志愿者等自然资源系统外工作人员,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推荐人需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把关,并对人选进行舆情风险评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人事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后,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推荐单位同意,在推荐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推荐表加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推荐单位公章(各市党委宣传部,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沿海各市海洋主管部门分别盖章)。

省地矿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省自然资源厅厅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推荐工作由本单位负责,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推荐人需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把关,并对人选进行舆情风险评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人事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后,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推荐单位同意,在推荐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推荐表加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推荐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为同一单位的,只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评选审定。成立“齐鲁最美自然生态保护者”选树委员会,综合考虑事迹先进性、社会影响力、典型覆盖面、宣传传播力等因素,推选出10名“齐鲁最美自然生态保护者”建议人选,并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确定“齐鲁最美自然生态保护者”名单。

(三)事迹发布。适时在山东广播电视台举行发布仪式。

四、深入宣传学习

各级新闻媒体及自然资源系统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利用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视频访谈、人物海报和深度报道等形式,生动展现先进事迹。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讲好最美故事,汲取榜样力量,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的实际成效。从当选的“齐鲁最美自然生态保护者”中择优确定我省候选人,推荐参加由中宣部、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最美自然守护者”宣传发布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做好组织遴选、事迹挖掘、审查把关、推荐上报、媒体宣传等各项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要严格审核、严格甄别、严格把关,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突出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要认真挖掘和总结人选的先进事迹,确保人选的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三)严肃工作纪律。推荐评选过程要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推荐评选。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严禁杜撰、夸大事实,严禁将单位、集体、他人事迹包装为个人事迹。对未严格按照评选程序上报的推荐对象或者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评选资格,追究推荐单位责任并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将推荐表(盖章后PDF版及WORD版)、详细事迹材料(3500字左右)、工作照3-5张(3M以上),于9月10日前报送至邮箱huimily@shandong.cn。

联系人及电话:宋辉 0531-51791315。

附件:“齐鲁最美自然生态保护者”推荐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8月17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档: